
林肯建照 確是尤清任內核發
台北縣府昨日主動公布汐止林肯大郡核准開發及發照流程,證實建商係利用17年前縣府核可的水土保持計畫書,作為日後山坡地建築的主要依據,而發生崩塌活埋慘劇的兩處大樓,都是80年縣長尤清任內核發的建照。縣府主秘林豐賓昨日代理尤清主持記者會表示,縣府將儘速釐 清行政責任,毋枉毋縱。根據縣府相關部門昨日提供的資料,林肯大郡於民國69年經縣府核可水土保持計畫書,79年取得縣府核發的雜項執照,陸續進行開山整地,80年領到雜項使用執照,同年再向地政局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,將山坡地保育區未編定地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,獲可繼續申請建築。至於林肯大郡這次發生崩塌活埋意外的兩處大樓,均在82年間取得縣府核發的建照,84年領到建築使用執照。縣府工務局官員表示,林肯大郡很顯然是利用17年前縣府所核可的水土保持計畫書,作為日後申請山坡地建築的主要依據。至於外界質疑,老舊的水土保持計畫書為何可以繼續沿用,原因是「山坡地開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