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再生能源條例修法 電價補貼擬退場 業者憂不利綠電
多年來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始終「卡卡」,常被批申請規定繁複、併網困難等。醞釀一年的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修正終於接近完成階段。這次修法將調降多重障礙,並將2000瓩以下發電設備審查權力交給地方政府,讓未來發展更為活絡。17日能源局辦理公開說明會,可望二個月後將草案送至行政院,並衝新會期完成立法。相較過去以「躉購制度」(政府保證綠電收購)作為鼓勵民間設置再生能源的核心,隨著再生能源成本快速降低,這次修正將以「躉購制度」加上「自由市場」,期望共創2700萬瓩的目標。這次修法也為躉購制度退場鋪路,取消綠電收購補助價格下限,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也不再用於電價補貼。不過,國內電價便宜,綠電是否足以跟傳統電業市場競爭,說明會上引發多方爭議。










